更新时间:2022.09.07
交通事故证明的开具方法如下:当事人通常可以带着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报告单,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等资料,到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找交警开具交
交通事故调解证明材料有: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等。
胎儿属于交通事故中的被抚养人,但是如果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被扶养人不存在,被扶养人生活费自然也不存在,法院提存的相关赔偿费用要还给侵害人。 《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
胎儿属于交通事故中的被抚养人。交通事故被抚养人包括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受害人应当承担扶养义务或者是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胎儿娩出时为活体的,属于被抚养人,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不属于被扶养人。
在公诉的刑事案件,关于嫌疑人有罪的刑事证明责任由检察院承担;如果是自诉案件,关于刑事证明责任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是指诉讼中承担提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法律上的义务。
交通事故证明的开具方法如下: 1、当事人通常可以带着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报告单,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等资料,到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找交警
对于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侵权人来说,其所垫付的费用,可先行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法院在一并处理其所垫付的费用时会审查受害方各项具体损失的票据原件。在给付现金的情况下,如果受害方予以否认,侵权人需提供相应的收条或银行打款记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
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
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双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遇交通事故、因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在获得第三人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依法享有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二者可以同时主张。
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根据损失的性质来确定,具体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一般伤害的,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交通费、食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伤
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如发生伤残,待伤残等级评定之后,根据伤残等级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发生死亡的,还应当包括丧葬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