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土地租赁合同本质是租赁合同,其解除情形有以下几种: (1)协议解除,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发生,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议,在不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协议解除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2)当
土地租赁合同成立要件有: 1、当事人具备缔约能力,人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达成合意; 3、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均在合同上落款。 或者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土地租赁合同有3年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特别诉讼适用“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的时效为1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
有以下情况的土地租赁合同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
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的,可以根据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
以下情形土地租赁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租赁合同需要具备的条款是: 1、租赁物的名称。租赁物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它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没有租赁物,租赁合同就无法付诸实施,它是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 2、租赁物的数量。 3、租赁物的用途。
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下列条款,即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等信息;租赁的用途;租赁的期限;租金的数额;以及支付期限和方式、地点等条款。
租赁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 2、租赁物的数量; 3、租赁物的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 7、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