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民事起诉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是: ⒈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 ⒉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 ⒊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是: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原则如下: 一、全部赔偿原则,附带民事诉讼实现全部赔偿原则,不仅有充分犯法律依据,而且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二、过错责任原则,因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使被告人遭受物质损失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减轻或者免除被告人的赔
如果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可以作为诉讼当事人的主体构成要件规定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民事诉讼法海事法院管辖范围主要是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因水上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船舶最先到达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是: 1、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破坏而遭受物质损失。 2、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诉讼。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
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案子具体如下: 1、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是: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构成要件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是以下三点: 1、对于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发现第三人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诉讼请求而没有提起诉讼的,不管原告同不同意追加,人民法院均应该依职权通知追加该第三人;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