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30
动植物检疫失职不属于犯罪。应检不检,出证延误,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所谓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一般是指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动植物或者造成动植物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损害国家声誉等。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应是: (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三)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而该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二款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本条例规定,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没有检疫证明的畜禽、畜禽产品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对未售出的畜禽、畜禽产品,依法补检,经检疫合格的畜禽、畜禽产品,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检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刑法第413条第2款)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进行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和错误出证,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倒卖文物罪处罚标准为: 行为人以谋利为目的,非法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导致情节严重的,依法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作罚金处罚;导致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如果是单位犯前款
雇凶伤人在刑法中被评价为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雇凶的人和实际实施伤害行为人都是主犯,两者的社会危害性相同,都应该受到刑罚处罚。但教唆犯和实行犯的刑事责任需要根据伤害时的主观心态、客观行为等方面决定。如果伤害行为最后造成了轻微伤,则两者不构成犯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属于本单位的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刑法对职务侵占规定了两个量刑标准,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