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儿媳没有法律上的赡养公婆的义务,赡养义务法律上只存在于成年儿女对父母方面。老人没有其他赡养人或者其他赡养人无力赡养的,有负担能力的孙子有赡养祖父母的义务。 如果儿媳自愿主动赡养老人,可以在继承老人遗产的时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因此儿媳妇有协助赡养的义务。
从法律上说,女姆无法定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因为岳父母属于拟制血亲,由妻子的身份决定的,其婚养义务应由隶子行使,但在实际生活中同行使赠养义务, 妻子死亡以后,拟制关系灭亡,故不存在赡养义务。但是根据传统道德要求,丧偶女婿,对原岳父母还需尽到雕
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岳母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包括两种情况: (1)子女对父母的赡养。 (2)晚辈对长辈的赡养
法律上儿媳妇一般是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的,但是在法定义务人赡养父母时,需要进行协助义务。同时,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中丧偶儿媳对公公婆婆并没有法律上赡养的义务。主要的原因在于民法典中仅仅规定了成年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而改父母并不包括因婚姻关系缔结而形成的父母,即不包括公公婆婆。因此从法律上来讲,丧偶儿媳并没有赡养公婆的责任。此外,如果丧偶儿媳
儿媳妇没有赡养婆婆的义务。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但是这里的子女不包括因姻亲成为的子女即不包括女婿、儿媳,所以儿媳没有义务
没有。法律中规定的赡养义务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儿媳与公婆不存在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因此儿媳可以不承担对公婆的赡养义务。但是相关法律规定表示,国家法律鼓励儿媳赡养公婆,但是不强制要求。
在婚姻存续期间,妻子因婚姻关系对公婆有赡养的义务,同理,丈夫去世后,失去了婚姻关系的支撑,妻子就没有了赡养公婆的义务。公婆不能在儿子去世后强制要求其儿媳支付赡养费。有赡养义务的一般为:子女、继子女、父母已去世的孙辈和外孙辈子女、被抚养人等,
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儿媳、女婿不属于法定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的义务,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有赡养义务。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
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儿媳、女婿都不是法定的赡养人,因此儿媳、女婿一般不能继承公婆、岳父母的财产。但是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丧偶儿媳、丧偶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