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若没有明确的立遗嘱时间及效力时,公证遗嘱效力更高。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
公证遗嘱要大于最后一份遗嘱;公证的遗嘱和最后一份遗嘱两者同时存在的话,那么公证遗嘱要大于自书的遗嘱;公证之前的遗嘱就专门由公证机关进行审查、核实过的,从而所存在的法律效力也是最强的,任何人都是不能进行更改。
不公证的遗嘱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只是证明了遗嘱的真实性。遗嘱人的遗嘱可以通过录音或亲自书写或打印来完成。录音的遗嘱,遗嘱人最后要附上自己的名字和日期。对于自书遗嘱,不仅要亲自签名注明日期,还要亲自书写。无法书写的遗嘱,可以打印,但名字和
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都是我国法律承认的遗嘱形式,二者不存在效力上的优劣之分。但如果同时存在有效的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并且两者的内容相互冲突的,应当以后立的那一份为准,按照后立的遗嘱确定继承。因为后立的遗嘱才是立遗嘱人最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其中
立遗嘱不是一定需要公证处公证。是否进行遗嘱公证由遗嘱人自行决定,法律并没有规定遗嘱必须要进行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公证有一定的优点,主要包括: 1、
写遗嘱需要公证。这是立遗嘱人的单方面法律行为,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限制行为能力人是不能立遗嘱的,必须经法定代表人同意,并适应其立遗嘱的能力。立遗嘱人应当到立遗嘱人行为地,或者立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办理,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
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受胁迫、欺骗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公证处不予公证。遗嘱处分的财产,应是个人财产,如是共有财产,则遗嘱中只能处分其中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部分。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或未出生的
公证遗嘱应当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办理的手续为: 1、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公证机构进行审查。 3、审查通过后,就予以公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
遗嘱公证的作用为使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遗嘱经过公证以后能保证其真实合法,也可为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