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民事诉讼刑事自诉行政诉讼的不同是:案件性质不同;起诉的主体不同;起诉的条件不同;举证责任不同;是否适用调解不同;依据的法律不同;审理对象及判决不同;判决的执行措施不同。
公诉转自诉不能进行和解。公诉转自诉案件即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一类公诉转自诉案件,案件本身属于
自诉人是指,直接用个人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当事人。通常也是该案件的被害人。被害人是诉讼参与人之一,也是遭受不法行为直接侵害合法权益的人。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是自诉人,自诉人通常也是被害人。 公诉案件没有自诉人,只有
公诉转自诉不能进行调解。公诉转自诉案件即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一类公诉转自诉案件,案件本身属于
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 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或协议后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
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人民法院一般要求自诉人提供如下材料: 1、自诉状一份,并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需签名); 2、自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 3、自诉
发律师函的目的在于阻断时效,催促、警示对方,已有律师介入,走司法途径概率已较高,促使对方正视;起诉是如果没有达到上述目的而为之。律师函,又称律师信,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
主动投案和自首的区别是:自动投案一般是指罪犯出于本意,向公安机关承认犯罪事实;自首是指犯罪案件被发现,尚未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自动投案在前,自首在后。自动投案是指犯罪行为没有被发现,罪犯出于本意供述犯罪行为。
投案和自首的区别是一个是被动,一个是主动;自首不仅要求办案机关主动投案、主动控制,而且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首是法院在量刑自由裁量时考虑的从宽情节,自首属于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投案是指犯罪嫌疑人因疾病、伤害或者为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代为
自诉案件的类型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的罪名包括:侮辱罪、诽谤罪等。对该罪的具体处罚规定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该罪的,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
(1)设置体系不同。一般自首与准自首仅规定于刑法典总则中,而特别自首制度则是由刑法典分则所自行设立和规定的。 (2)效力范围不同。一般自首和准自首制度因规定于刑法总则而具有适用效力上的普遍性,从而适用于刑法分则和特别刑法所设置的一切罪种,而
刑事自诉和刑事公诉的区别: (一)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二)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 (三)审查程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