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因此,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行政许可证等资料。 1、如果所涉及的行业是特殊行业,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
需要携带年检报告书;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等,但是我国已经取消了年审制度,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就可以了。
营业执照变更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需变更营业执照企业名称的,要《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董事会决议,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营业执照正、副本; 2、需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要《变更登记申请书》,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
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依法制定的公司章程; 3、申请人的委托证明;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
需要携带年检报告书;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等,但是我国已经取消了年审制度,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就可以了。
变更营业执照,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董事会决议; 3、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新住所使用证明; 6、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
营业执照变更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变更登记申请书; 3、变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的决议或者决定;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营业执照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
补办营业执照到登记机关(一般为辖区工商部门)进行办理,需要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企业/公司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补换申请表》;为营业单位的,提交负责人签署、企业盖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补换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营业执照办理需要材料,具体如下: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证件相片一张;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营业执照办理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变更公司迁址营业执照需办理以下手续: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工商局网站上进行公司迁址变更预约; 2、在公司注册地工商局网站下载相应信息,如实填写; 3、带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材料无疑或者补充完毕并通过的,应当领取变更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