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1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其处罚标准如下:如果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并且该暴力行为是切实危及到飞行安全的,第一,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那么是将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如果切实造成严重后果的,那么
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
行为人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既遂的,量刑应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只要行为人的行为使飞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处于危险状态即构成犯罪(危险犯),并不要求有实际的严重后果发生,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时,则应适用结果加重的刑罚处罚,处5年以上有期徒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具体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犯罪构成有: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空中运输安全; 4、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犯罪构成是: 一、客体构成是公共安全; 二、主体构成是满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三、主观构成是故意; 四、客观构成是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情形。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犯罪构成是:客体构成是公共安全;主体构成是满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构成是故意;客观构成是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情形。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这样构成的: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安全。 2、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3、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构成条件: 1、本罪侵犯的对象必须是使用中的航空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 3、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
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可对行为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可对行为人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客体要件:侵犯的对象必须是使用中的航空器; 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4、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
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要件应当包括: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安全。 2、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 4、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