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并不是任意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是有时效限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当事人可以提出关于劳动仲裁的反申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个反申请的提出期限应该在劳动仲裁的答辩期内。关于申请人在答辩期内提出的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该在收到该申请之日起的五日之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同时,无论是否受理,劳动仲裁委员会还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生效的条件有二个: 1、已经向当事人送达仲裁裁决书。 2、当事人在收到仲裁裁决书起15日内没有向法院起诉。 如果是一审法院判决的,那就在收到判决书后还有十五天的上诉期,在这十五天内双方均没有上诉,判决就生效了。如果是二审法
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后,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50天之内可以作出仲裁裁决;如果案情复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65天之内作出仲裁裁决。
劳动仲裁的审理程序如下: 1、组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2、双方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
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一般需要45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