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5
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一般包括: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险性小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是孕妇或哺乳期的妇女、社会危险性小的;或羁押期满,转为取保候审的。
对保证人的取保候审都需要如下相关材料:书面申请书、身份证明等。需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请,需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需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下列条件是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险性小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社会危险性小的;或者羁押转取保的等。
取保候审的流程及所需手续为: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办理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可取保候审条件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其他条件。
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二十四小时以内要向执行机关报告本人住址等个人信息的变动情况;在传讯时要及时到案;不干扰作证;以及不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责任有: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发现被保证人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期间,保证人不愿继续履行保证义务或者丧失履行保证义务能力的,可以进行变更。
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害性小的;或者具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条件的。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以下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
嫌疑人被批捕后办理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于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