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企业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应该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债务还清为止。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一)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
企业破产清算后,清偿的顺序为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最后被清偿的是普通债权。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够宣告公司破产。
公司经营上面出现困难时,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就要申请破产,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会组建清算组入驻公司,开展破产清算。在这一过程中,有效处理公司债权和债务非常关键。破产宣告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并经相关程序依法裁定作出的。公司经
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即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人民法院指定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人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理,按照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和分配方案处置破产财产并分配破产债权。
公司破产后仍然需要承担债务,债务由破产财产承担。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破产人财产分配完毕后,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宣告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并经相关程序后依法裁定作出的。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即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人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理,按照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和分配方案处
公司破产清算后债务处理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清算,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
分公司归属于总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财产权,其在业务、资金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因此分公司破产清算后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主张总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后,破产财产优先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在清偿完上述费用的,对于普通债务,按照一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子公司破产清算,其所欠债务一般由子公司用自己的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子公司的股东有抽逃出资和资产的情况,则该股东要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反之,股东依法不承担偿还责任。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公司的破产债务按下列顺序来清偿:首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偿还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各项社保费用、补偿金;再支付其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欠税;最后向普通债权人进行清偿。
分公司破产清算,建议债权人先申报债权,如果分公司的剩余财产不足以清偿该债务,建议债权人向组建该分公司的总公司主张债权,要求其为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总公司拒绝的,可以直接起诉总公司。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