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1
保险合同的内容有:保险人投保人基本信息、有关保险标的的情况、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保险风险、保险费率、保险期限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应尽义务与享受的权利等条款。
订立保险合同的陷阱包括: 1、保险人不具备经营保险业务的资质; 2、保险人使用其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合同,保险人未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3、保险人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保险合同特征是:合同的主体主要是投保人和保险人;该合同是有偿合同(因为投保人必须支付保险费)、是双务合同、以及是射幸合同(合同的效果在缔约时不能确定)。
变更保险合同包括保险合同的主体的变更;合同的具体条款的变更;以及合同效力的变更。如果当事人决定变更保险合同的,需要由保险人在保险单等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保险合同的形式有: 1、投保人与保险人可以采用保险单的形式; 2、投保人与保险人可以采用其他保险凭证的形式; 3、投保人与保险人可以约定采用其他的书面形式。
保险的合同效力风险: 1、违法性,即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2、自始无效性,即因其违法而自行为开始起便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 3、无效性无需考虑当事人是否主张,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主动审查,确认合同无效。
(1)合法性,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利益,包括依法律的直接规定所产生的利益和依当事人的约定所产生的合法利益。 (2)确定性,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现有利益。 (3)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不存在代位追偿
保险合同的主要特征有三个,分别是: (1)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射幸合同、要式合同; (2)保险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尚不能确定; (3)保险合同一般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 保险合同的分类有哪些 1、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保险合同
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的内容通常具体规定了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一般包含了以下的项目: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合同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
保险合同涉及较多的专业术语,保险条款又密密麻麻,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往往仅凭保险销售人员的宣讲就做出投保决定。保险合同中的陷阱往往设置在保险销售环节。所谓保险陷阱就是指在买保险前,业务员对保险产品做出扩大功能的宣传、或诱导消费者做出错误的认识
保险合同的形式一般有几种法定形式,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保险合同,而除了保险合同,投保单、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暂保单、其他书面协议等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要件,那么都可以参照保险合同进行处理。法律对于保险合同的要件形式的规
保险合同陷阱有: 1、保险人不具备经营保险业务的资质; 2、保险人使用其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合同,保险人未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3、保险人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保险合同的效力是指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否具有法定的有效性。 一、合同的无效:1.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2.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3.自始无效与失效。 二、合同的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 三、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期限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