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在我国几个案件合并审理的具体条件: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之诉;各独立之诉在诉讼标的或法律事实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具有相关联的各独立之诉均属民事案件,均由同一法院管辖;一个独立之诉起诉到法院后,其他独立之诉的主体向同一法院主张要求一并处理的
上市公司企业合并需要以下条件: 1、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依法设立的企业; 2、企业合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章程对此另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二审中止审理的条件是: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
公司合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合并必须以两家以上公司的存在为前提; 2、应当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 3、合并的结果是多家公司合成一家公司,原公司主体资格可能全部消失;从而产生一个全新的主体,也可以保留其中一个主体的资格,其他主体失去
首先它须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存在为前提;其次,应按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这主要是由于公司的合并不仅引起合并前公司的权利义务的变更,而且关涉到与这些公司有相关权利义务的民事主体的利益。并且有比普通的合同订立要求更严的授权,即需经公司的股东会以
合并审理的具体条件: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之诉;各独立之诉在诉讼标的或法律事实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具有相关联的各独立之诉均属民事案件,均由同一法院管辖;一个独立之诉起诉到法院后,其他独立之诉的主体向同一法院主张要求一并处理的案件。
合并审理具备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 1、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这是合并审理的前提条件,如果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之一不具有管辖权,则不应当合并。受诉法院对合并的几个案件均有选择管辖权,可以进
上市公司企业合并需要以下条件: 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存在; 2、公司合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公司合并应当遵守法定程序,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
上市公司企业合并需要以下条件: 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存在; 2、公司合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公司合并应当遵守法定程序,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
合并审理的具体条件如下: 1、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之诉。每个独立之诉包含诉讼主体、诉讼标的和诉的理由三要素。具体如下: (1)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不限于一样的诉讼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