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医疗事故的要件: (一)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二)行为的违法性。 (三)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四)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费用。如果造成患者死亡的还应赔付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造成患者残疾的,应该赔偿患者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器具费等费用。
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医疗事故赔偿程序等。
医疗事故的鉴定材料包括: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3.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4.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的赔偿主要包括下列这些项目: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如果医院存在过错的,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国的相关条例法规明确规定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以及赔偿标准。依照《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
医疗事故的鉴定材料包括: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 3.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 4.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我国医疗事故的范围包括:第一,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二,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
医疗事故的赔偿范围具体如下: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医疗费(一般按照实际支付的数额计算)、陪护费等。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的划分: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行政鉴定的性质。因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论除了可以处理医疗事故赔偿外,还可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