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言词证据可以作为定案依据,言词证据只要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且收集证据的程序合法,经过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但是言辞证据的证明力相比起其他证据而言要小一些。
言词证据是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只要其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且收集证据的程序合法,经过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但是言辞证据的证明力相比起其他证据而言要小一些。
1、言词证据能够系统全面地证明案件事实; 2、言词证据的证据源不易灭失; 3、言词证据容易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真的情况; 4、言辞证据主观性较大,稳定性较差。
言词证据的作用有: 1.言词证据能够系统全面地证明案件事实; 2.言词证据的证据源不易灭失; 3.言词证据容易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真的情况; 4.言辞证据主观性较大,稳定性较差。
言语证据一般只能作为参考证据,因为言词证据主观性强、容易失真。言语证据言词证据又称口头证据,是指被调在人根据审计人员提出的何题所作的口头答复。
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又称之为广义上的物证。实物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勘验笔录等。言词证据是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所以又称之为人证。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区别是:性质不同,表现形式不同,效力不同,运用规则不同。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凡是表现为物品和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
(一)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 (二)所谓直接原则,是指法官必须与诉讼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直接接触,直接审查案
直接言词证据规则: 1、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 2、所谓直接原则,是指法官必须与诉讼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