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
涉黄对于群的处罚主要是对建立者,传播者和管理者处罚,其他群成员在法律上虽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处罚,但是这种行为属于危害社会秩序,也是不提倡的。而法律规定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
身为群主,即使没有贩卖淫秽物品牟利,也会涉嫌犯罪。群主发现群内有传播淫秽色情内容的成员,应强制踢出该群。如果放任不管,群主将承担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
群里涉黄群主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群主在建群、运用群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时,不能对群里的违法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就等于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多次传播淫秽视频以及信息等不加制止的,由群主承担责任
群里发布黄色信息但群主不加以阻止的情况下是可能犯法的,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应当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规定,以传播淫秽物
群里发黄属于违法行为,一旦确认为淫秽物,视其传播的人数和次数而定,情节较轻的,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若情节严重,就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者从重处罚。
在群里侮辱他人,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可构成侮辱罪。侮辱罪客观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会造成败坏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该行为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或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群主当然是要被刑事拘留并要负刑事责任的。据《刑法》相关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40个以上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涉黄群如果是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这个要看具体的情节。首先公民依法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可以依据对方侵犯名誉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说涉及到他人的人格出现的重大受损,以及对方的生活受到了
涉黄对于群的处罚主要是对建立者,传播者和管理者处罚,其他群成员在法律上虽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处罚,但是这种行为属于危害社会秩序,也是不提倡的。而法律规定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
涉黄群如果是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建议及时删除,减轻损害程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利用社交平台等通讯软件向他人传播淫秽视频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构成刑事犯罪,判决时会根据情节严重性进行量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正确、健康地使用网络,对于淫秽色情的电子信息要做到不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