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婚前财产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但是必须经过所有权人的明确同意。具体需要区分婚前财产的性质:如果属于男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经过男方同意的前提下,当然可以直接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男方婚前财产属于与他人共同共有的财产,就不能随意加上女方的名字。只有
一方婚前购买的财产可以在婚后加上对方的名字。如果房屋本身没有抵押,也没有贷款的话,那么随时都可以办理加名字的手续。但是如果房屋是有抵押贷款的,那么暂时还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先把贷款结清之后才可以加名字。要办理房屋加名字的手续,夫妻双方只需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一般不会涉及一方婚前财产的分割问题。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对方无权请求分割。就算是双方生育的子女,也无权请求父母分割他们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婚前
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否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需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在结婚登记前,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并且购房款已经全部交付完毕,那么房产就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但是贷款
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顾名思义,婚前房产若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不能分配的,也就不存在婚前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如果另一方参与婚后还贷,则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
婚前财产为一方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分配。但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
婚前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这主要是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需要进行分割的财产,应当是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前财产并未被纳入到夫妻双方需要进行分割的财产的范围。具体来说,这主
离婚前,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当然可以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自己的子女。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将共同财产转移给子女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此种赠与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就算夫妻共同财产尚未完成转移,双方也不能随意撤销
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所有的个人房产,当然可以由房产所有人单方卖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财
婚前财产加名后离婚后分割标准如下: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还贷部分
婚前财产公证,离婚后分割原则如下: 1、夫妻不论结婚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另外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损耗,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2、
女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首先,女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属于女方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就包括了婚前财产。因此,婚前就已经拥有的房子,与另一方无关,在离婚的
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是不用分割的。婚前财产包括了婚前的存款,婚前的房产,婚前投入婚后的收益。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法院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