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5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股东的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
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的特殊权利包括: 1、股东享有查阅、复制权; 2、股东享有分红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3、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4、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等。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 2.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法律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经代表
股东对公司有以下义务: 1、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 3、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享有的权利有: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
具体来说,股东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进行表决的权利。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选举公司的董事或者监事。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权的权利。 (4)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四)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 (五)追加出资义务; (六)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七)
上市公司法人股东的权利: 1、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3、股东有享受分红的权利等。
公司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主要包括: 1、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 2、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3、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等其他情形。
公司法股东权利有: 1、查阅、复制权; 2、建议、质询权; 3、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4、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法股东的权利如下: 1、享有资产收益权,即分红权; 2、知情权; 3、建议召集股东会议和股东会议表决权; 4、其他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