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5
《公司法》规定需股东会决议的事项包括: 1、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其他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格式首先应当写明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以及姓名,写明股东会议进行决议的事项以及各种对于公司事项的决议,最后,由公司签字盖章并写明时间。
公司股东的权利有以下几个方面: 1、股东有权根据其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 3、股东有权根据其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法律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
公司法股东会的职权有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以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事未及时改选的,应当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监事的任期为三年。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的决议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根据无效的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股东有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5、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下列情况需要股东会决议: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他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
公司股东协议不合理的情形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7、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
1、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定权; 2、选举权和罢免权; 3、对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审议批准权; 4、对各种经营方案、重大事项的决议权; 5、修改公司章程等章程规定的职权。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后果有: 1、依法通过的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具有约束力; 2、股东大会决议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3、股东大会决议违反法律或者存在瑕疵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
公司法股东回避的情形包含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然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