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8条第l款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质,国家、社会、学校有义务提供条件,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也有义务送应入学的
对于子女不愿意读书的情形,父母不会因此而被定罪处罚。但如果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每月按照1000元扣除。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
一、概念:残疾人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既要求实现残疾人受教育权保障的形式平等,即提供残疾人与普通人相平等的入学机会,也要逐步实现残疾人受教育权的实质平等。 二、我国对残疾人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中国对残疾人受教育权的保障不但做出了相应的制度努力,
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
未完成义务教育违犯,我国义务教育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法律责任专章,规定了政府不履行义务教育法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
残疾儿童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接受学前教育: 1、残疾幼儿教育机构、普通幼儿教育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班; 2、特殊教育机构的学前班; 3、残疾儿童福利机构等。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无正当理由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可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其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这既是儿童的权利也是儿童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
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范围包括了: 1、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 2、在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 3、父母的抚养教育义务,对未成年子女来说是无条件的,不得任意推卸责任等。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的。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
年满六周岁的儿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其上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延至七周岁。义务教育是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可以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由国家实施和保障。
是强制性的。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