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妇女怀孕期间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妇女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孕妇劳动合同到期的处理办法是:延长时间到哺乳期结束。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顺延至该情形消失。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怀孕期间的妇女原本就处于特殊人群,社会应当从各方面保障特殊人群的权益。我国法律一直重视对怀孕的妇女利益的保护,在特殊期间,用人单位自然因怀孕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强迫怀孕的妇女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的行为。但女职工
劳动者在怀孕期间能依法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但除劳动者具有重大过错外,单位不能单方面与劳动者解约,并且也不能采用非过失性辞退或者裁员的方式与孕期的劳动者解约。
用人单位不得无过失辞退孕期女职工,也不能在经济性裁员中将怀孕女职工列入裁减人员范围,否则用人单位应当向该女职工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算法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普通裁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如果女性处于哺乳期的,在法律上是不可以依法辞退该员工的,在女性哺乳期予以辞退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需要向该员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