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关系就会终止,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
劳动合同到期不完全等于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患职业病诊断期间或者因工负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老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劳动合同到期不得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不等于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仍然在用人单位任职的,双方应当续签或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他。
劳动合同到期时依法终止的,用人单位一般不需要赔偿劳动者;但如果是因为单位提出不续签或者降低条件续签被劳动者拒绝而导致终止的,单位要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合同到期不是必须终止劳动关系。双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进行续签。劳动者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在30日后办理离职手续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林地承包合同的期限届满后,承包合同不会自动终止,林地承包合同会再延长相应的期限。山林承包合同到期如继续承包土地,则可以办理延期,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可以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延长。申请延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与承包人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
劳动合同到期后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续签劳动合同,没有终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门面租赁合同到期后并不会自动终止。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同时,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孕妇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被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不合法。法律规定,在劳动者孕期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该劳动者哺乳期结束。 如果单位在孕妇孕期终止劳动合同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终止合同后要求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