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性表现为: 1、法律适用的特殊性; 2、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3、合同形式的特殊性; 4、运输合同的不得拒绝性; 5、合同变更、解除条件的特殊性。 由于运输行业的特殊风险,法律对承运人的某些权益予以特殊保护。
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性: (一)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二)合同形式的特殊性; (三)合同变更、解除条件的特殊性; (四)运输合同的不得拒绝性; (五)法律适用的特殊性。
有下列特征: 1、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同时负有义务。 2、是有偿合同。承运人是以将货物由一港运至另一港所提供的运输服务为代价,同时取得运费报酬;而托运人在目的港收取货物,则以支付运费为代价。 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将承运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托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协议。包括水上、公路、航空、铁路以及联运等运输合同具有计划性,通常为格式合同。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运输始发地、是指货物运输的发运地或者旅客乘运地。目的地,是指货物或者旅客到达地。上述3个地方各人民法院对这类运输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当事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以下特征: 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2、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损失赔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限额为上限; 3、其他特征。
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性是: 1、合同主体的特殊性,包括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 2、合同形式的特殊性,属于要式合同; 3、合同变更、解除条件的特殊性,托运人享有法定的单方的合同变更、解除权; 4、运输合同的不得拒绝性,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
客体是运输物,包括各种动产,不动产和无形财产不为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货物。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将承运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托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协议。
客体是运输物,包括各种动产,不动产和无形财产不为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货物。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将承运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托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协议。
货物运输合同是一种书面形式的合同,合同的效力体现为托运人的义务、承运人的义务和收货人的义务,这些义务使货物运输合同能够正常进行,收货人在收到货物后有义务在一定时间内检查货物,否则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义务具体体现为: 第一、托运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