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民事诉讼撤诉的法律后果是: 1.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 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
民诉意见第144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 (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散诉的条件:(1)撤诉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一审)上诉人(二审)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以及经他们特别授权的代理人。被告或第三人和被上诉人以及原审被告和原审被上诉人均不得提出撤诉申请。(2)申请撤诉必须基于当事人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出于当事人自愿。
一、民事诉讼立案后撤诉的条件是: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 3、申请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
当事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诉讼可以是当事人主观撤销诉讼请求,也可以是法院被动按撤诉对诉讼进行处理。 一、按撤诉处理的情况如下: 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
民事诉讼辩论原则有各方均享有发言权等。辩论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有权就案件所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辩论、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互相进行反驳与答辩的行为。
撤诉是原告自立案到判决或裁定前的诉讼过程中,主动撤回诉讼请求、申请人民法院终止诉讼程序的活动,是原告对其处分诉讼请求的程序权利的活动。办理撤诉手续一般比较简单,只要原告提交书面申请,经法院审查没有不予撤诉的理由后,即可以撤诉。
民事诉讼要撤销,则原告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在法院立案受理之后宣判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案件想撤销的,原告或者其代理人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判之前,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即可,可以是书面提出也可以是口头提出;当事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
民事诉讼审判程序主要有: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法院调解、民事判决、裁定、决定和命令、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有: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中原告资格,指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特定诉讼主体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所具有的法律地位或充当的法律身份.民事诉讼中对原告资格规定为: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被告; 3、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