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可以。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
负责人制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资格,分公司负责人是可以进行签订合同的,但是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还有总公司法人代表的签字。
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 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 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
分公司负责人可以签合同的,但未经总公司授权的除外。因为分公司依法不享有独立财产和独立人格,无法以自身名义参与民事活动,若未经总公司许可的,其不享有订立合同的主体地位。
分公司为负责人是否可以签合同要看该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和负责人没有关系。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
分公司负责人是否可以签署转让合同,应当根据实际情形进行判断。对于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负责人的到授权后,一般可以签订转让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
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
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 但一般要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
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与其他相对人签订合同,但一般需要总公司签字、盖章等授权。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与其他相对人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种分公司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这种情况下合同一般认定为有效。发生纠纷时,司法实践中,合同相对方可以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者是由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分公司可以签署合同。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可以加盖总公司的公章,可以加盖分公司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