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4
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自己管辖。
治安案件有立案程序。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和基层保卫组织依法对需要给予治安行政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和不够立为刑事案件的轻微违法犯罪行为,通过立案确认、进行查处的案件。
刑事申诉的立案。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暂行规定》的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申诉后,均应登记,认真审阅。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刑事申诉,均应立卷。”这就说明,申诉权人提出申诉时,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对
1、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公安机关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应当迅速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参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1)、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2
报案,市民和单位可以直接与当地派出所或当地公安局经侦大队联系,也可以书面举报。立案,公安机关受理举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之后,不予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立案程序,是指在立案阶段中各种诉讼活动的步骤和形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程序包括对于立案材料的接受、审查和处理三个部分。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开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轻伤刑事案件的流程:对于行为人造成他人轻伤的情形的,是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公安机关经审查以后,认定其为犯罪的情形是可以予以立案的,进行立案侦查后,将所有材料提交检察机关,由检查机关决定是否起诉。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是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保障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项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是: 1、展示执法状况; 2、收集证据; 3、告知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依法陈述和辩护的权利; 4、听取陈述和辩护,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予以采纳; 5、填写处罚决定书,交给被处罚人; 6、当场收缴,
最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犯罪分子有犯罪事实,并且该犯罪事实应当被追究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在接到立案材料时,应当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后,发现有犯罪事实,同时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侦查,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