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债权人保全其债权的一种方式,在债务人通过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方式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其撤销权。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或者不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转让赠与财产权之前,无需任何理由可以撤销赠与的权利。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主要是时间条件和范围条件,具体如下: 1、时间条件,赠与标的物未交付或转让登记; 2、范围条件,不
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缺乏一定的生效要求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义撤销已成立合同的权利。学术界对合同撤销权的性质有不同的看法,但一般认为合同撤销权属于形成权;也就是说,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可以在没有相对人同意或配合的情况下改变合同的效力,合同撤
合同撤销权属于专属权。撤销权的主体依法律规定只能是当事人自己。在代理人行使撤销权的时候,代理人是代理本人来行使撤销权的。当然,代理撤销权的也需要经过本人的授权方可行使。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关系,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意思就是: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低价出售资产、放弃到期债权等的行为侵害自己债权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权利。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1、债务人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故意串通或勾结,共同危害债权人的债权,如故意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客观实施危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是恶意的,故意串通或者勾结,共同危害债权人的债权,如故意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为: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的行为具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主观恶意;债权人的撤销权,应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以诉讼的方式提起,债权人中的任何一名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应用
设立债权人撤销权的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对债权人债权实现有害的财产处分; 3、债权人在除斥期间行使撤销权; 4、债权人以自己的债权为限行使撤销权。 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条件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包括实施了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无偿转让或明显低价)或者实施了放弃债权的消极行为; 3、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 4、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