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5
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
2019集资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司法解释相关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信用诈骗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了规定,并且对刑法条文中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信
信用卡诈骗罪刑法解释包括如下内容: 1、以虚假手段办理信用卡或伪造涂改冒用信用卡骗取财产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2、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明知无力偿还,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涉案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经银行催告三个月以上未还的,以诈骗罪追究
单位诈骗的,应当对参与诈骗的自然人按照诈骗罪来处罚。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单位谋取利益,经单位决策机构或者负责人决定实施的,法律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成立单位犯罪,需要有刑法的明确规定,而刑法规定诈
贷款诈骗罪的成立条件: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和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和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
司法解释:出现下面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1、集资后不用在生产或投在生产的资金过少,导致不能返还集资款;2、肆意挥霍,导致不能返还集资款;3、携款逃匿;4、把集资款用在违法犯罪上;5、通过抽逃、转移或隐匿等手段,逃避返还资金;
诈骗罪的司法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
我国对于假释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贷款诈骗犯罪主体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