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约定免责事由即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
合同的法定免责仅限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包括: 1、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阻碍了合同履行; 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必须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发生的不可预见的情形。如果运输合同订
合同无预约的免责事由是指法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有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
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免责事由,又称免责条件,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为: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如下: 1、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2、正当防卫行为; 3、紧急避险行为;; 4、受害人同意的行为; 5、不可抗力; 6、受害人的过错; 7、第三人的过错,即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对造成原告的损害具有过错。
免责事由,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可对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或者对于他人人身、财产等损失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事实和理由。 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具体如下: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领域。 2、在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3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不可抗力原因。不可抗力是指自然因素、政府行为、公众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等客观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5.因正当防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受害人故意、第三人原因、不可抗力、一定限度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受害人故意指损害结果是受害人自身故意导致的;第三人原因指造成损害发生的另有其人;不可抗力是指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原因而致使损害发生;一定限
货运合同中的免责事由有: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 3、托运人和收货人的错过。 承运人能够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