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没有规定失职罪,只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要认定为该罪,主体需满足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该人员主观上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客观上造成国有公司、国企破产或者受到重大损失,致使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量刑标准的规定是,导致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导致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失职罪,只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要认定为该罪,主体需满足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该人员主观上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客观上造成国有公司、国企破产或者受到重大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刑事责任为:犯执行裁定失职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此罪要达到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标准。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满足以下条件会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判决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
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的活动中严重不负责,或者是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是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其他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并非法律规范明确列明的罪名,其属于《刑法》条文中徇私枉法罪的一部分内容。即在执行判决、裁定的过程中,负责执行人员滥用职权、不负责任,没有依照法律规定或没有履行法定职责等使得诉讼参与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根据重大及特别重大之
对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判刑为: 1、一般来说,行为人犯此罪,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致使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对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裁判: 1、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法院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给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的,法院则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法院会这样判:行为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