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4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仍可以继承遗产。其他情形丧失继承权的,不能再继承遗产。
继承权的丧失,又称为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继承权是公民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非有法定的事由,非经法定的程序,任何人不得非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该部分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继承人都会依法丧失遗产继承权: 1、故意杀害、遗弃或者严重虐待被继承人的; 2、继承人因为争夺遗产杀害了其他的继承人的; 3、具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行为的继承人; 4、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的。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条件是: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
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失独老人立有遗嘱的,遗产由其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如果失独老人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分配的遗产话,其第一顺位的遗产继承人就是配偶和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篡改遗嘱并不必然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的,才会丧失继承权。 “情节严重”是指继承人篡改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 如果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子女不可以代位继承遗产。代位继承本质上还是子女继承的份额,只是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了,则由继承人子女代位继承,当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就不会发生代位继承了。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