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不再发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劳动者在收到交通事故赔偿款后虽在收条上写明赔偿问题以及工伤争议全部解决,但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是其法定义务,是国家对用人单位的强制性要求,劳动者自愿放弃工伤赔偿的承诺不具有法律效力,故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责任。
交通赔偿和工伤赔偿能双赔,但仅限于未重合的部分。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本人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此时一般医疗费用等重合的部分是不可以获得双倍赔偿的。
交通事故理赔后属于第三方交通肇事符合工伤条件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
工伤交通事故,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赔偿项目: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其他。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
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为工伤。 首先,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其次,上下班途中应当按以下规定认定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具体如下:1、劳动者由于工伤出现死亡的,劳动者的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有需供养的亲属还可以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2、丧葬补助金的赔偿标准为上一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六个月工资;3、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的赔
交通事故赔偿后工伤可以赔偿。 在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工作的职工,职工或其近亲属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如果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在被认定为工伤后,可获得第三方民事赔偿和工伤保险双重赔偿。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住宿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从而导致工伤,也就是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竞合,将会产生两种赔偿请求权,一种是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的赔偿请求权,另一种是工伤职工向事故
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不能双倍赔偿。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交通事故受伤的等情形,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既是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又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有权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侵权赔偿。
在第三人侵权引起工伤事故的情形下,会产生两种赔偿请求权,一是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二是工伤职工向第三人提起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两种请求权的权利基础和归责原则不同,工伤赔偿请求权基础是劳动者因发生工伤事故获得的一种社会保险利益,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