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一、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取证;整改通知、行政处罚通知、组织听证下达听证通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
行政程序制度有: 1、听证制度。是指行政机关以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当事人意见的制度。作为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它的内涵是“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2、信息公开制度。是指行政机关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向特定的公民、法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包括:首先由当事人提出复议申请;然后由复议机关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如果受理的,再依法进行审理;最后依法作出复议决定;如果不予受理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为: 1、执行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2、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准备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
行政赔偿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提出申请赔偿与法院进行受理立案; 2、法院相关部门进行审理审查; 3、法院对负有行政赔偿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 4、负有赔偿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
关于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行为人确有违法行为;行政机关有确凿的证据和据以作出处罚决定的法定依据;以及行政机关依法应对行为人处较低数额的罚款或者警告的。
在行政诉讼期间,需要停止执行行政行为的具体情形包括: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
1.表明身份。即执法人员应出示环境监理执法证,佩戴环境监理证章,以表明自己是合法的执法主体。2.说明理由。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说明处罚理由及法律依据。3.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当事人可以口头申辩,环境执法人员要予以正确、全面地
犯罪中止的认定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实行犯犯罪中止的条件有:主观上有中止犯罪的意图;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时间上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前或之后;结果上必须有效阻止了犯罪结果发生。
结合《行政处罚法》和《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文来看,立案的条件,一是发现违法行为;二是执法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这里笔者认为第一个条件“发现违法行为”其发现的来源可以是: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控告、上级交办、下级报办、其它部
行政执法程序的主要制度: 一、听证制度; 二、信息公开制度; 三、说明理由制度; 四、阅览卷宗制度; 五、行政协助制度; 六、管辖制度; 七、证据制度。
下列案件要采用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