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4
请求认定为驰名商标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证明该商标曾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驰名商标对抗恶意抢注的好处如下: 1、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 2、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公司名称注册; 3、增加品牌的含金量,升值企业的无形资产,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等等。
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的知识有: 1、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其他人存在复制、摹仿等行为,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材料;等等。
驰名商标认定的考量因素如下: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的因素有以下这些: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对于驰名商标我国给予应有的保护外,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但是驰名商标不一定要全部满足这些要素。
国家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是相关公众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依照相关的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
驰名商标刑事特别保护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申请流程: 1、让企业准备初步的认定资料。 2、把企业提供的资料初步整理后,把材料上交,由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判断是否可行。 3、经评估后,认为可行,与企业谈妥并签定委托合同,开始做申报材料。 4、把做好的材料交给企业审查,待企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