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
运输不属于承揽合同,而属于专门的运输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搬迁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而搬迁合同属于运输合同。
《民法典》规定承揽人能解除合同。具体规定是: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的解除方式有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法定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
承揽合同转包是有效的,但是承揽人应当将转包行为事先告知定作人,需要经过定作人的同意,并且需要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承揽合同转包才能有效。否则,定作人就有权以承揽人转包未经允许的事由解除承揽合同。
《民法典》中的承揽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等合同都属于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是一种合同类型,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民法典》对加工承揽合同的定性是承揽人以加工某件物品为标的,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类型主要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搬迁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搬迁合同应属于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
《民法典》规定认定加工承揽合同是:定作人给付报酬、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承揽行为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