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5
盗窃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
【内容提要】刑法修正八关于盗窃罪规定具体条文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扒窃中公共场合一般是车站、广场及公共交通工具等,人员密集,流动性高的地方。扒窃行为不分数额大小,都要按照盗窃犯罪处理。扒窃的两个特征之一就是要发生在公共场所,另外,扒窃的对象是受害人切身财产。
盗窃公私财物、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都可以构成盗窃罪。构成盗窃罪的,一般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即以违反法律规定的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已经达到较大或者盗窃次数在三次以上,到别人家里实施盗窃,携带斧头、菜刀等凶器实施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具体包括以下: 教唆没有满十八周岁的未
借条和欠条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区别如下: 1、都有法律效力。如果属于借贷关系,则一般写为借条更为合适。如果不属于借贷关系,则不宜写为借条,而应当写为欠条; 2、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种,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而产生。有买卖合同的欠款,有加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工程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三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