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06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四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
违规销售枪支罪的追诉标准如下: (一)违规制造枪支五支以上的; (二)违规销售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犯非法储存枪支罪的既遂犯,依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是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应这样认定枪支犯罪中主犯与从犯:组织、领导枪支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违规销售枪支罪的追诉标准: (一)违规制造枪支五支以上的; (二)违规销售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明知枪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如果不知道枪支丢失而没有报告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对于枪的丢失,可能是出于过失,但不及时报告,却是出于故意。 3、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不及时报告行为之一的,由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为: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不是一般主体,是特殊主体,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2、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3、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分子主观上应当存在故意; 4、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分子明知枪支丢失却不及时报告,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