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3
监外执行的条件是: 1.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监外执行的实施机关有公安机关。
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 1、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是在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 3、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下列情形可以监外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时怀孕或者正在哺乳的妇女的;以及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于危害社会的。
监外执行的条件是: 1、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监外执行的实施机关有公安机关。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的一种制度,不存在交钱的问题,与交费金额也就没有因果关系。根据我国法律的最新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第一,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罪犯不能或限制监外执行: 1、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但适用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或者不配合治疗的罪犯,不得监外执行。 2、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
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的刑罚执行方式。实际上是将监禁刑罚转变为非监禁执行的宽济执行方式。
监外执行可以减刑,减刑需要满足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或者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应当减刑。
监外执行的办理: 1、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申请监外执行; 2、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监外执行; 3、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监外执行哺乳期为一年,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的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时正值夏季,也可延长1至2个月。《刑事诉讼法》中未明确规定哺乳期期限,但可以参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2、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机
监外执行是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是因为罪犯具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暂时变更执行刑罚的场所和方式的执行制度。如果罪犯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等条件的,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