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的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的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国家工作人员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我国刑法对挪用公款罪的数额认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根据挪用公款的数额进行量刑的。一般情况下,挪用公款罪的数额标准是: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的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那么通常会被刑法认定为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大;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的金额在五
以下三种情况将予以定罪。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对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数额标准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
挪用公款罪数额标准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此罪规定“数额巨大”的量刑情节。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
对于同种性质的多次挪用公款行为,应当按照数额犯的数额累计计算挪用数额,同时结合挪用公款的次数和挪用公款的总金额是否接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标准,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多次挪用,如果挪用公款的数额离数额巨大相差甚远,认定为多次挪用显失公正,因此,只能
多次挪用公款罪数额累计计算后进行认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的标准: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对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的定罪是如果拒不退还的,以挪用公款罪来定罪处罚,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该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对于同种性质的多次挪用公款行为,应当按照数额犯的数额累计计算挪用数额。同时结合挪用公款的次数和挪用公款的总金额是否接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标准,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多次挪用。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