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对车祸责任划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以一次为限;也可以就车祸民事赔偿提起诉讼,通过质证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对划分车祸责任的结论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的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则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车祸责任划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以一次为限;也可以就车祸民事赔偿提起诉讼,通过质证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
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服的,不可以上诉,可以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1、在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如对责任不服,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在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复核终止;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事故当事人既不能提起重新认定的申请,也不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说明它不是一个
责任划分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警的责任划分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是不可以上诉的,因为事故责任认定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行政诉讼受理条件。 但是不负事故责任认定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
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法律规定对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但需要提供证据。
责任书划分不同意,可以申请复议。发生的事故是适用程序处理的,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下发后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如果此事故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事故认定书是作为证据使用的,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交管部门的认定有误,法院是
可以复核申请。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