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可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未在合理期限内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承租人不能达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
1、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法定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 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 3.承租人不依租赁房屋性质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4.承租人经催告仍逾期支付租金的; 5.租赁物有质量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分别有下列几种: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情形;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情形;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情形;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的情形;法律其他规定。
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的义务: 一、支付租金。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三、妥善保管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租客违约房东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解除租赁合同,并且要求承租人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租人的违约行为主要包括擅自转租、逾期不支付租金、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租赁物严重受损等。
不定期租赁合同承租人和出租人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法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以敦促出租人限期交付;逾期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导致租赁目的无法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
在租赁合同关系中,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分别成立独立的合同关系,违约责任的范围应当限定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应扩大至合同主体之外。 二是合同权利义务合法性原则。如A(出租人)与B(承租人)之间的合同成立与解除是合法的,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