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如果赠与标的物没有实际转移是可以撤销的。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另一个合同的内容,而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因此,附义务
房屋已办理过户登记,只有当受赠人出现下列情形时,赠与人才能在知道或应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房屋赠与后,
房屋赠与后,由于各种原因,赠与人如果反悔了,不愿意再将房屋送给受赠人,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也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给对方,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在赠与物实际转移给受赠人前”,这时候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所谓的实际
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
1、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1)、权利未转移前可以反悔,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权利已转移,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反悔: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
可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人可以反悔,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赠与反悔的情形有: 1、赠与人与受赠人在签订赠与合同以后,应当是需要履行有关义务的,但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偿赠与中赠与人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反悔的,赠与合同的反悔即赠与合同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转移赠与财产权利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扶贫、救灾、助残等公益义务
经过公证后的赠与协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时候,公证后的赠与协议与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赠与协议一样,能够不受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的限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证后的赠与协议就完全不能撤销,也就是俗话说的不能反悔。能够反悔主要包括了以下情况:1、受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赠与合同有以下三点生效要件:1、所赠财物必须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若赠与属于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或者非法所得的财物,则赠与合同无效;2、赠与合同的内容系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如果赠与合同是在赠与人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