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是指海关、商检、外汇管理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掏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为询私情、私利,违反国家
区分本罪与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主体不同,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主体是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海关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主体仅
构成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法定要件是: (一)主体是除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主观方面是故意; (三)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四)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
海关、外汇管理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为私情、私利、违反国家规定、伪造资料、隐瞒情况、虚假、提供不真实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单等出口退税证明书,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2、因私利欺诈,国家税收损失累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立案条件为: 1、行为人为徇私情、私利,违反国家规定,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
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为私情、私利、违反国家规定、伪造资料、隐瞒情况、虚假、提供不真实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单等出口退税证明书,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2、因私利欺诈,国家税收损失累
侮辱国旗国徽罪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指在公共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旗、国徽的管理制度,同类客体是国家社会管理秩序。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
派出所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
骗取出口退税罪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我国刑法中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此罪的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