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对于不逮捕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如果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有意
不能立案处理。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都必须要有证据来查明事实,没有证据的刑事案件就不能成立,当然刑事案件的证据是需要侦查部门根据案件线索经过科学、细致的调查收集来的。
离婚案件中,若是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原告若是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会退回一般的诉讼费用。
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在判决宣告以后,但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如果发现被告人遗漏其他犯罪未予以审理判决的,应当依法对所遗漏的犯罪重新进行审理判决,然后将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确定执行的刑罚。对于之前已经执行过的刑罚,应
一、可以委托律师审核现有的证据并在律师的帮助相应补充证据; 二、可以在立案后直接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据; 三、涉及刑事案件的,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公安机关调取你向公安机关报案的电话及证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件,要求法院追究被告人的
如果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证据不足的,可能会撤销案件。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那就会决定不起诉。如果在一审阶段,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那会判决无罪,当事人会被释放。
民事案件一审不服的办法是: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或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或者十日内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2、当事人应当向原审一审人民法院提交书面上诉状,如果
对案件判决不满意,当事人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刑事案件诉不出去的话,是需要重新找寻更有利于本案件的证据的,也就是更有说服力的证据。一般情况下,一个刑事案件被打回,可能是刑事责任人所犯错误影响极其恶劣,也可能是提交的案件的相关的证据不满足或者不充分。在犯罪人对案件有异议时,是可以在此提起
刑事案件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对于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