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7
结婚八年,婚前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办法,需要根据婚前房产的性质作出区别。首先,如果婚前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并不能请求分割。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
婚前贷款买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的情况,确定的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应增值的部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如果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贡献大小进行分割的。还有,婚前贷款买房,
婚前财产在卖房的时候,当然不需要双方签字,但是存在例外的的情形。这里所说的例外情形,主要是指:结婚之后,婚前财产的所有权人同意在财产之上,加上配偶一方的名字。这时候,婚前财产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共同签字决定是否出卖房产。根据我国
婚前房产要卖不需要经过配偶同意。因为婚前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享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不需要经过配偶的允许。只有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要卖时,才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经过对方同意不能擅自处处分。夫妻在婚姻关系
婚前房产婚后装修,离婚后,房产仍归原所有权人,但是房屋所有权人应给另一方补偿一定的装修补偿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
根据我国婚姻法关于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规定,婚前购买的车辆,属于婚前财产,归所有人一方个人所有。因此,一方婚前购买的车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一方婚前购买车辆登记在另一方的名下,则应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车辆登记在
有效。我国实行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制度,就房产而言,房屋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移均在经过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属于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加名手续完成,领取新的房产证时,即意味着登记完成,房屋所有权变更行为在法律上正式生效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后来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的,该房产转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对其进行分割。至于要如何分割,根据意思自治
一方在婚前获得的安置房,一方以全款的方式购买,并且登记在出资方的名下,那么房屋就是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以下情形之下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出资购买房屋,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是登记在对方名下;(2)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屋,
民间借贷合同当中,当事人双方在借款合同中对于借款利息没有约定的,当事人不能主张利息。但是,如果是对于利息的约定不明确的,则当事人双方还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进行明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再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
首先,如果协议离婚中漏分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或当事人约定仍对该房产维持共同财产状况的,离婚后可以请求分割,因为房屋属于共有物分割请求权,无时效限制。 另外,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以及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
一般来说,以行为人挪用5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具体来说,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如果行为人进行了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法院可能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刑期可以达到五年以上。在司法实践中,案发前归还本息全部或者部分的
房屋被行政机关强制拆除,依照现行理论观点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对于该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被拆除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如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