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合同效力的认定标准: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不能自己订立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只能订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 2、意思表示真实,指行为人将其内在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示于外部,并足以为外界所客
1、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2、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的效力分别是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 1、合同有效是指满足合同有效条件,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情形; 2、合同无效是指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不会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的情形; 3、效力待定是指合同的效力欠缺生效条件的情形; 4、
效力待定合同不经追认不产生法律效力。经当事人依法确认后,该合同有效;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相对人可以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予以追认,对方未做表示的,应视为拒绝追认。
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应从合同的主体(是否有资质,双方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否需要进行招投标、是否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等方面进行认定。除此之外,只要工程建设合同当事人
建设工程分包是指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将承包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可见,分包是在总承包合同之外,以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为合同当事人的独立的工程承包合同。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效力待定合同的认定是:虽已成立但其因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条件的规定,合同尚处于未生效状态、其生效与否取决于有权人是否表示承认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包括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无处分
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是无效的。但是如果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建设审批手续,那么是有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
发包人就尚未取得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包人取得相应审批手续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发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
限购合同效力的认定方法:限购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基于真实意思表示,依法订立的合同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首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 其次,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最后,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