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
要看相应的执行依据是怎么写的,原则上来说可以申请一次。只要是对方没有按时给付就可以要求执行。实践中一般按照半年或一年申请执行,不然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抚养费确定后事后是可以要求增加的,无论是一次性给付,还是按月给付抚养费,在有正当理由的时候,子女均可以要求非抚养方增加抚养费。 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当给付。如果拒不同意,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
抚养费是可以增加或者变更的,但是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要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如下: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可以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协商增加抚养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抚养费
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夫妻离婚时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不抚养子女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子女可
原抚养费不能保障生活子女的情况下,是可以增加抚养费的。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等其他证据证明应当增加;对方有能力支付的,法院会支持。
如下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金额的: (1)被抚养人生活当地的经济水平提高,物价上涨,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其他法定情况
若要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相应证据主要是: (1)开销增大的相关证据,比如生活消费增加的相关证据,生活开支票据或者住院、上学的大额开销的相关票据; (2)抚养人收入增加的相关证据,比如纳税证明、工资条等证据。
法院受理再审的条件或理由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 1、对象适格。 2、存在法定再审事由。 3、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5、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法院受理再审的条件: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有下列情形且父母同时具备负担能力可以协商或者起诉要求变更: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