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具有担保、合同和预付款三种功能。违约赔偿是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双方当事人是独立的。作为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定金责任的适用不是以实际损害为依据,而是适用于定金罚则。损害赔偿以损害为基础,以实际损失为限。定金责任不能作为损害赔
对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越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其法定代理人有权予以追认,经追认后,该合同有效;如果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 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行为应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如果法定代理人不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 同样,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首先应是已成立的合同。其次是其效力状况不确定,不确定的原因是在于该合同不符合有关合同生产要件的规定。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包括两种类型: 1、因无权代理而成立的合同。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和精
效力待定合同,就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它的生效与否尚未确定,必须经过补正方才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特性包括: 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我国法律上规定的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三种: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订立的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 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效力待定合同的认定标准是若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追认的,则合同产生约定的法律效力。若相对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追认,或拒绝追认的,该合同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 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纠纷的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此类合同的撤销。
民法典中的效力待定合同是: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主要类型有: 1.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以下几种: 1、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或者超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明显超出自身年纪、心智及精神状态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