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房产买卖合同应包含: 1、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总价、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5、交付条件和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道路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购房合同内容包括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房屋的数量和质量; 2、商品房价款; 3、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式; 4、产权登记及费用; 5、房屋基地使用权;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开发商和购房人身份,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 2.预售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3.预售商品房的面积。 4.房屋使用性质。 5.房价。 6.违约责任。 7.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8.纠纷解决方式。
销售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签订书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应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总价、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5、
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
商品房买卖阴阳合同的效力规定有:一般情况下,“阴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实际上履行的合同,依法成立即为有效,“阳合同”中存在规避税收征管、骗取贷款等损害国家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合同关于价款等意思表示虚假的约定无效。
合同的具体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
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写明卖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买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房屋的名称、位置、面积、价格;房屋的检验标准;以及结算方式等。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买卖双方的姓名、姓名和地址;卖方配偶或租客同意出售的声明;房屋信息;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和使用限;房屋使用性质;房屋价格、支付方式、交付时间和交付方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期限;维修基金的处理;物业管理费用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